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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力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3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
 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戴秀梅女士,出生于 1956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研究员。1982 年 1 月至 1983 年 12 月,任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
限公司工艺员;1984 年 1 月至 2011 年 3 月,历任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
设计员、主任设计师;2011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
研究所工艺员(返聘);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退休;2017 年 6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郭随英女士,出生于 1966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司
法鉴定人,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7 月,
任西安市运输总公司会计主管;1994 年 8 月至 1995 年 7 月,任西安华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主管;1995 年 8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主
任科员;1999 年 7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陕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2008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陕西合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陕西合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6 月至今任西安万
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强力先生,出生于 1961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3 年 7 月至 1985 年 9 月,任西北政法学院政治理论系助教;1985 年 9 月
至 2006 年 9 月,历任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6 年 9 月
至 2017 年 12 月,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院长;2018 年 9 月至今,
任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西安三角防
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2 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4 月至今,任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2 月
至今,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2017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曾建民先生,出生于 1955 年 3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广西大学教授,汽车工程学会材料分会委员。1971 年 11 月至 1977 年 3
月,任江西赣江机械厂工人;1990 年 11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西北工业大学讲师;
1992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南昌航空工业学院高级工程师;1996 年 10 月至今,
历任广西大学副教授、教授;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因
此,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7 次,我们按照有关规定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
积极交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严谨、独立行使表决权和审慎发表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参 加 股 东
                                         缺席次数
          出席董事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会次数                                 加会议
 戴秀梅      7         7           0        0             否       2

 郭随英      7         7           0        0             否       2

 强 力       7         7           0        0             否       2

 曾建民      7         7           0        0             否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法召集并出席了相
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
开、表决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
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
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公司
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我们更好的履职
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
 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西北工业大学、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的各项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
 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各项合同的
 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
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并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
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 万元(包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
金回报。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动。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内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披露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
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
一致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8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680,000.00 元。我们
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
续发展因素,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发生不履行或违反承诺
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得到有
效执行,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
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
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
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
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
用。



                                独立董事:戴秀梅、郭随英、强力、曾建民
                                              2022 年 4 月 12 日
      (本 页无 正 文 ,为 《西安铂力 特增材技术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事   2021年 度述职
     报告 》之签 字 页 )




     独 立 董事签字   :




                             曾建 民




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