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办法(2022年4月修订)2022-04-13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与赞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捐赠和赞助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和赞助事项的管理,切实履行
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
法财产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
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对外赞助”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不相关的
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和赞助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
赠及赞助。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借捐赠或赞助的名义为家人或亲戚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能将捐赠和赞助财产挪作他用。
第六条 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已经发生亏
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和赞助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
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和赞助。
第七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和赞助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下列物
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和赞助: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
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
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
第三章 对外捐赠和赞助的决策程序
第八条 公司的对外捐赠或赞助,按捐赠或赞助金额大小实行分级审批原
则。其中,实物资产按捐赠或赞助时的账面净值折算,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高者为准。
第九条 对外捐赠和赞助金额按会计年度累计计算,审批程序如下:
1、公司在一年内(指一个会计年度,下同)单笔或累计对外捐赠/赞助
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含本数)的捐赠/赞助由董事
长批准;
2、公司在一年内单笔或累计对外捐赠/赞助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0.5%且未超过净资产1%(含本数)的捐赠/赞助由董事会批
准;
3、公司在一年内单笔或累计对外捐赠/赞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的捐赠/赞助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条 公司对外捐赠或赞助,应当由经办部门提出捐赠或赞助申请并
编制对外捐赠和赞助方案。经办部门将方案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并由董事会
办公室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视同母公司捐赠管理。公司所
属各子公司(含分支机构)涉及对外捐赠事宜的,必须按上述规定上报母公司,
按第九条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对外捐赠。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
和相关制度为准。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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