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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铂力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2022-08-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被保荐公司名称: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公司                               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8553499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彦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
                                   恒中心 B、E 座 9 层
                                   联系方式:010-8513061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旭东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
                                   恒中心 B、E 座 9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70 号文”
批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铂力特”)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3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133.0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866.92 万元。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
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铂力特签订《持续督导协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2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的权利和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等方式,了解铂力特经营情况,对铂力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特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2 年半年度,铂力特在持续督导期间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4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半年度,铂力特在持续督导期间
 5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铂力特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铂力特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7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制度
       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铂力特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铂力特的内控制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保荐机构督促铂力特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9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对铂力特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报告。
 10                                                 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报告的情况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2022 年半年度,铂力特及其控股股东、实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发生该等事项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2022 年半年度,铂力特及其控股股东不
 12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2022 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铂力特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13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情况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14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2022 年半年度,铂力特未发生相关情况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
       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2022 年半年度,铂力特不存在需要专项
 1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
                                                  现场检查的情形
       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其他情形。
                                                  2022 年半年度,铂力特按照规定持续履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行了承诺事项




                                          3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上半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但由于公司从 2020 年 11 月开始实施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上半年报告期内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8,396.65 万元,导致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近年来,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新产品种类逐渐增多;增材制造技术随着应用领域的
扩展也在不断细分升级,一方面体现为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升级,另一方面体现为以增材
制造技术为核心的多专业耦合带来的新产品市场,细分市场和专业耦合的发展进一步带
动技术的升级迭代加快,不同技术种类之间的竞争加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仍是行
业竞争的关键。公司在增材制造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并紧跟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
趋势,在各类新技术方面都有持续研发投入,但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不断
开发新的更高品质的产品,可能面临公司竞争力下降,后继发展乏力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下游客户领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目前,增材制造技术的产品应用已从定制化产品逐步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多个行
业多个种类的批量化生产试制订单,给予增材制造为主要工艺的批量化生产模式以信心,
在此基础上,批量化带来的产业链成熟化、成本降低和制造模式转变,势必下游客户群
体将会不断扩大,以 3D 打印为设计思路的产品将会大量出现,替代原有生产模式下的
产品,增材制造在未来的制造业发展中起着引领性的作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增
材制造在其整体制造体系中的占比还较为有限,若该领域增材制造应用成长速度不及预


                                      4
期,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行业竞争等因素流失主要客户,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
利影响

    2、增材制造装备关键核心器件依赖进口的风险

    我国工业级增材制造装备核心器件严重依赖进口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增材制造装
备核心器件,如高光束质量激光器及光束整形系统、高速扫描系统、大功率激光扫描振
镜、动态聚焦镜等精密光学器件以及部分电气元器件等存在对进口产品的依赖,公司进
口核心元器件主要为激光器、扫描振镜、运动控制系统电气元器件。公司设备的部分核
心器件对国外品牌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若上述核心器件受出口国贸易禁用、管制等因素
影响,短时期内或导致公司无法按需及时采购,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面向航空、航天制造业。因客户行业特点造成上述业务合同的取得多
集中在下半年,加之公司 3D 打印定制化产品和 3D 打印自研设备生产周期的原因,交
付也是下半年较多。因此,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投资者不能仅依据公司
季度收入波动预测全年收入情况。

    2、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35,427.28 万元、8,250.57 万
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14.63%、3.41%。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系由于营业
收入快速增长及下游客户资金结算的特点所致。尽管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国内大型集团公
司及其下属单位、科研院所等,资信状况良好,且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坏账损失较少,
但仍存在部分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若公司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的
可回收性将受到负面影响,公司的资产状况、利润情况和资金周转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
响。

       (五)行业风险

    增材制造是制造业有代表性的颠覆性技术,集合了信息网络技术、先进材料技术与
数字制造技术,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增材制造技术的应用领域逐步


                                      5
拓宽,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作为技术转型方向,用于突破研发瓶颈、解决设计难题或直
接生产最终零部件,助力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增材制造已经从研发转
向了产业化应用,尽管如此,增材制造的技术成熟度还不能同减材、等材等传统制造技
术相比,仍需要从科学基础、工程化应用到产业化生产等环节开展大量基础性研究工作。
增材制造产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应用成本已经出现拐点,但整体产业规模相对于传统制
造规模依旧较小。此外,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涵盖设计、材料、工艺设备、产品性能、
认证检测等在内的完整的增材制造标准体系。行业标准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增材
制造技术成果的累积、固化和推广应用,未能架起技术和产业衔接的桥梁,减缓了产业
发展进程。因此,若增材制造应用领域市场的成长速度和所需发展周期不及预期,将对
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盈利能力的增长速度带来一定的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设备的部分核心器件对国外品牌存在一定的依赖性。若受出口国贸易禁用、未
来国际贸易形势严峻,不排除公司下游客户的产品/设备受到影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国际政治趋势会影响税率及汇率,会直接影响我公司出口业务。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
营业收入                      276,774,511.84        143,534,400.65                  9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8,961,186.40         -78,854,211.83               不适用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9,115,443.10         -88,860,722.39               不适用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4,844,180.65         -71,829,397.56               不适用
流量净额


                                               6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32,246,449.25        1,287,369,934.50                    3.49
的净资产
总资产                      2,421,769,046.26        2,107,688,192.25                   14.90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8                  -0.99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7                  -0.99                 不适用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73                  -1.11                 不适用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97                  -6.77      增加 3.80 个百分点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51                  -7.63      增加 3.12 个百分点
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22.35                  34.76     减少 12.41 个百分点
的比例(%)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27,677.4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324.01 万元,
增幅 92.83%。主要系公司产能扩大及市场推广力度加大,3D 打印定制化产品和 3D 打
印自研设备的营业收入均实现增长所致。

    2、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分别为-3,896.12 万元、-5,911.54 万元,主要系计提股份支付费用 8,396.65 万元所
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3,989.30 万元、2,974.53 万元,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所致。

    3、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84.42 万元,较上年同
期净流出增加 1,301.48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产能规模扩大,购买设备配件、生产材料
及支付职工薪酬增加较多所致。

    4、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7
-0.48 元/股、-0.73 元/股。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股份支付费用产生亏损所致。

    5、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97%、-4.51%,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股份支付费用产生亏损所致。

    6、本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总额 6,186.1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2.35%,研
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23.97%,但由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导致研发
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 12.41 个百分点。

    综上,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一直专注主业,致力于金属增材制造技术研究,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
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金属增材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陕西省金属增材制造工程研究中心,担任全国“增材制造产业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
公司承担多个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课题,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制造”、“工业
强基工程”、“新材料专项”等,取得一系列科技成果,培养一大批科技人才。不断的技
术创新是公司快速发展强有力的驱动,促使公司增材制造技术保持领先,粉末材料、装
备、产品、专用软件、结构优化设计等技术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已形成大量提升
粉末材料物理性能、打印性能、装备精度、装备稳定性、打印产品性能、打印产品批次
稳定性以及智能化控制生产全流程的行业领先技术。报告期内,钛合金及高温合金粉末
种类不断增多,整体产能稳步提升,粉末制备成本逐步下降,满足自用的同时开始形成
对外销售;同时有多项装备以及工艺技术研发成果直接应用于装备性能提升以及产品工
艺优化,完成大尺寸多光束激光选区熔化装备 BLT-S1000 研发发售,航空航天大尺寸高
强铝合金构件以及钛合金承力件研制取得突破,钛合金粉末材料实现大批量供应,新型
装备研发工作进展顺利,不断创新,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研发、规模、原料采购及技术,管理团队及品牌等方面,
在 2022 年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以研发创新为公司发展的驱动力。公司在研

                                       8
发上持续保持高投入,不断进行技术积累并保持持续的科研创新能力。本报告期内,公
司研发投入总额 6,186.1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9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大研
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及其薪酬和研发活动服务费、折旧摊销费增长所致。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效专利 247 项,其中发明专利 74 项,实用新型专
利 141 项,外观设计专利 32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2 年 1 月 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990,227.13

 本年募集资金金额                                                            0.00

 减:募投项目进度款                                                 20,602,130.61

 加:收回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3,714.09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3,501,810.61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铂力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9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铂力特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2 年半年度的质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占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押、冻结及减持情
                                               (股)           (股)               (股)             (%)
                                                                                                                               况

1      薛蕾           董事长兼总经理             3,663,855           2,109,582         5,773,437               7.15           无

2      黄卫东         董事                                -          6,714,360         6,714,360               8.31           无

3      折生阳         董事                      17,441,190                   -        17,441,190              21.59           无

                                                                                                                       无质押、冻结情况,
4      雷开贵         董事                       1,934,516                   -         1,934,516               2.39
                                                                                                                         减持 80,889 股

5      张凯           董事                                -                  -                  -                  -           -

6      杨安庆         董事                                -                  -                  -                  -           -

7      乔昆           董事                                -                  -                  -                  -           -

8      戴秀梅         独立董事                            -                  -                  -                  -           -

9      郭随英         独立董事                            -                  -                  -                  -           -

10     强力           独立董事                            -                  -                  -                  -           -




                                                                10
                                                                                                                        2022 年半年度的质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占比
 序号          姓名           职务                                                                                      押、冻结及减持情
                                                (股)           (股)               (股)             (%)
                                                                                                                                况

 11     曾建民         独立董事                            -                  -                  -                  -           -

 12     宫蒲玲         监事会主席                          -                  -                  -                  -           -

 13     董思言         职工代表监事                        -                  -                  -                  -           -

 14     马转转         监事                                -                  -                  -                  -           -

                                                                                                                        无质押、冻结情况,
 15     贾鑫           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863,913                    -           863,913               1.07
                                                                                                                          减持 50,000 股

                                                                                                                        无质押、冻结情况,
 16     杨东辉         副总经理                    863,913                    -           863,913               1.07
                                                                                                                          减持 50,000 股

                                                                                                                        无质押、冻结情况,
 17     赵晓明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863,913                    -           863,913               1.07
                                                                                                                          减持 50,000 股

 18     喻文韬         副总经理                            -                  -                  -                  -           -

 19     梁可晶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                  -           -

 20     崔静姝         董事会秘书                          -                  -                  -                  -           -

      铂力特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卫东、折生阳和薛蕾。2022 年上半年度,铂力特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折生阳
先生、黄卫东先生及薛蕾先生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已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到期届满,黄卫东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折生阳先生和



                                                                 11
薛蕾先生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并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起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铂力特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铂力特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
结的情形。




                                                           12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半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彦斌               李旭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