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35 公司简称:复洁环保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 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普通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复洁环保 688335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文静 邬元杰 电话 021-55081682 021-55081682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 办公地址 科技园A7幢8楼 湾谷科技园A7幢8楼 电子信箱 ir@ceo.sh.cn ir@ceo.sh.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385,446,113.28 1,533,381,970.63 -9.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98,240,433.59 1,254,292,892.61 -4.4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62,837,246.47 300,387,579.09 -79.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3,704,462.59 47,169,377.83 -129.0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964,001.27 41,560,620.99 -143.2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828,310.84 -33,111,111.78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11 3.82 减少4.9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9 0.46 -119.5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9 0.46 -119.57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24.69 4.47 增加20.22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43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包含转融 质押、标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通借出股 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份的限售 的股份数 份数量 股份数量 量 境内自然 黄文俊 16.48 24,394,223 0 0 无 0 人 德清隽洁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 9.09 13,458,900 0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硕 境内非国 翔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6.68 9,889,824 0 0 无 0 有法人 合伙) 上海惠畅创业投资中心 境内非国 5.76 8,525,135 0 0 无 0 (有限合伙) 有法人 境内自然 许太明 5.60 8,295,685 0 0 无 0 人 深圳忠天创亿基金管理 境内非国 5.54 8,198,028 0 0 无 0 有限公司 有法人 上海邦明科兴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 5.33 7,894,191 0 0 无 0 中心(有限合伙) 有法人 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 4.30 6,359,330 0 0 无 0 企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境内自然 孙卫东 3.53 5,231,033 0 0 无 0 人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国投(上 境内非国 3.39 5,011,342 0 0 无 0 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 有法人 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黄文俊、许太明、孙卫东和上海众洁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黄文俊和上海众洁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峻为夫妻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深圳忠天创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根青持有 上海惠畅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9.38%股份,非执行 事务合伙人;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