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洁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10-30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进
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避免
了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进行高风险投资,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与监管,
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