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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洁环保: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0-11-26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0-016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9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律

 师。1996年11月至2005年6月,曾任职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2005

 年6月至2006年8月,曾任职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争议解决部经理;2006
年8月至2011年4月,曾任职上海汤普逊市场调研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和上海唐韦

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1年4月至今,任上海致格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2017年至今,任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

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李长宝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自2020年12月14日

                      至2020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2楼会

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9)。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

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

告进行投票权征集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授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

 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

 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定地

 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

       收件人:李文静、朱鸿超

       电话:021-656474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

 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
文件;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

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

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

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

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

权委托无效;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

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

征集人的授权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

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

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

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

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

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

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

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

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长宝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
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
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