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复洁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7-31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曲献伟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阅,我们认为,曲献伟先生具备相
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对曲献伟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曲献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 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
审查后。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中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是合法有效的。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文静女士、程志兵先生、卢宇飞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懿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李文静女士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