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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洁环保: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复洁环保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超、金涛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335.SH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 号)核准,上海复洁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 1,8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6.22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84,12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71.19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0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
 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2 年半年
 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半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划。                                      工作计划。

                                         1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协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
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
                                           况。
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
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中,保荐机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构于 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对上
                                          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
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行为规范等。                                    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况”。
大遗漏。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的情况”。

                                            2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的情况”。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施予以纠正。                              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
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该等事项。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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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 2022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 年 6 月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对上市公司进
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 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
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有 2 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
                                         该等事项。
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
                                         该等事项。
露等义务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
                                         该等事项。
现场核查报告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意见并披露:
                                         该等事项。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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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
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该等事项。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6 月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9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实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该等事项。
况
                                               2022 年 1-6 月,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2022 年 2 月 9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
26、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查意见》;
                                               2022 年 4 月 22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5
                                            2022 年 4 月 22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5 月 20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专项核查意见》
27、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无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的风险

     未来,在行业政策、地方规划的持续驱动下,污水厂内污泥深度减量的需求
 将不断释放,如果同行业竞争对手研发出在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化等方面更
 具优势的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而公司不能相应及时地升级、更新现有技术,则
 公司在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装备领域的技术、产品及服务可能面临核心
 竞争力降低的风险。

     未来,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进一步严格,对废气净化技术的处理效
 果要求进一步大幅提高,公司未能研发出更高标准的废气处理技术装备,而同行
 业竞争对手研发出处理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的废气净化技术装备,且公司无法对



                                        6
现有技术进行升级或产品更新,则公司在废气净化技术装备领域的技术、产品及
服务可能面临核心竞争力降低的风险。

       2、研发未取得预期效果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污泥处理处置及废气净化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相关技术成
果需要在项目运行过程中接受严格的检验。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需要投入大量
资金和人员,通过长期研发才可能成功。如果公司在研发过程中未能实现关键技
术的突破,或产品性能无法达到预期,则可能出现研发投入未取得预期效果的风
险。

       3、服务市场区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提供服务的客户来源于全国 10 多个省、直辖市,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
华东、华南等地,其中上海地区占比较高,报告期内,上海地区业务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 80.77%,公司对华东市场、华南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区域性依赖风
险。未来,随着二三线城市环保要求的提升,对公司产品需求的增加,如果公司
不能有效开拓新的市场、维护已有业务,可能存在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业绩下
滑的风险。

       4、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作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中的先进环保产业,国家加快推进节能高端装备制造
业发展,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不能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水平、
设计质量,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5、拓展 BOT 业务导致整体业务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一单 BOT 业务,涉及项目投资和运营,相比公司现有
以设备供货为主的业务,项目资金量大,资金占用周期长,若未来公司大量拓展
BOT 业务,将可能导致公司营运资金紧张,存在公司整体业务发生不利变化的
风险。

       6、政策风险




                                       7
     “十四五”以来尤其是 2022 年以来,国家在“双碳”、污染防治攻坚、生态
文明建设等领域密集出台各类政策与规划,行业市场空间巨大、发展机遇良好;
与此同时,在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相互交织背景下,若今后产业政策和行业法律
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宏观经济增速大幅放缓,污泥处理处置、废气净化、节能低
碳领域的投资减少,公司在经营策略上不能及时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公司存在行业投资减少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站)提供污泥脱水干化
及废气净化技术装备及服务,与国家相关政策紧密关联。然而国家和相关部门有
关本行业的产业政策、相关法律及实施细则在出台时间、实施力度等方面具有不
确定性和滞后性,该种不确定性和滞后性将可能导致下游市场产生波动性,从而
影响公司的快速发展。

     7、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大。后疫情
时代,虽然中国经济仍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但未来的增长将面临更大的不确
定性。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疫情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公司仍面临疫情引起的经营
风险和宏观经济风险。公司将会根据市场形式的变化,积极调整、积极部署、主
动应对。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
营业收入                        262,997,079.76    122,408,815.04             11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15,450.20     18,023,289.77              7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5,820,028.42     13,418,852.18              92.42
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25,203.54     76,181,784.47            -126.42
                                         8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06.30          2021.12.31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35,987,341.05 1,124,861,024.99                      0.99
总资产                          1,401,240,315.99 1,406,112,032.18                     -0.35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25                  72.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25                  72.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36              0.19                  89.47
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7              1.66     增加 1.1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2.27              1.23     增加 1.04 个百分点
净资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1             11.43     减少 7.72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299.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4.85%,
主要系面对不断反复的新冠疫情,公司制定了多项防疫情、保生产的措施和预案。
在上海地区的所有运营服务项目均实现闭环管理与连续生产,在上海以外区域的
各在建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中,各运营服务项目、各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态正常。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实施,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实
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74.86%,主要系报告期
内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所致;报告期内,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72.00%,主要系
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技术研发及管理团队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研发及技术人员 68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 49.63%,拥有
化工、机械、环保、材料、电气自动化等多个学科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各层次
科研开发人才、成果转化人才及高级技能人才,核心成员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国内一流高校,在研发总体规划、工艺设计与计算、
机械结构设计与仿真模拟、设备选型与制造、加工安装、运行调试、效果保证与
性能优化等技术研发全程形成了公司特有的竞争优势。研发团队的专业、工作经


                                          9
历、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理论和实践经验丰富,具备较强开拓创新意识,凝聚
力和战斗力强,对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公司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均具有节能环保行业 10 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在过往
的工作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节能环保行业生产、管理、技术和营销经验。公司
已从市场营销、采购供应、生产制造、售后服务、人力资源等方面形成了适合公
司的成熟管理模式。

    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团队中大部分成员从公司创立初期就在公司服务,
具有多年行业技术及丰富的管理经验,使得公司的技术研发及经营战略紧跟行业
发展方向。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等使管理层、中层管理干部及核心
技术人员大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人员结构较为稳定,为公司的稳定发展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工艺技术优势

    (1)攻克了污泥等物料脱水干化一体化工艺技术难题,填补国内外空白

    1)设计领先

    公司的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创造性地将机械压滤脱水与真空干化
技术合为一体,可将污泥含水率由 90-99%一次性降至 30%以下,实现高效脱水、
低温干化和工艺节能,降低了二次污染风险。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完成的国家
重大水专项课题通过验收,结论为:“开发了污泥低温真空脱水干化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污泥处理新设备,填补国内外空白”

    2)无干基增量

    只需常规絮凝剂,无需其他额外添加剂,污泥干基不会增加,使污泥得到充
分减量化,同时降低污泥处置出路的限制和环境风险。

    3)全过程“安全化”

    低温真空干化过程全封闭负压运作,污泥进入脱水干化系统后,不再与其他
运转部件产生动态接触,无磨损隐患,无粉尘爆炸危险。

    4)使用“低品位”热源

                                  10
    采用温度较低的 85-90℃热水作为加热介质,比直接使用高压蒸汽更安全、
更经济,还可根据现场情况选择烟道气、热水、污水源热泵或者低品位的余热蒸
汽作热源。

    5)系统“全自动化”

    污泥脱水干化过程实现全部自动化集成控制,系统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运
行中无需人工干预,劳动强度低,维修维护简单。

    6)技术指标优势显著、综合成本低

    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工艺,相比传统的机械脱水+能源干化“两段
式”污泥脱水干化工艺,具有全过程运行环保、安全、低碳、无产能衰减等技术
优势,同时运行药剂投加量低 50%以上、热源能耗节省 15%以上,并在人员投
入、维护保养等方面具有明显的经济性,综合成本更低。

    (2)攻克了耐高温干化滤板生产制造技术难题,实现进口定制产品替代

    干化滤板,是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装备的核心部件,它集过滤、压
滤、抽真空、加热和干化等功能于一体。过去依靠进口定制,供货周期长,且成
本超过了整个装备成本的 50%。公司研发团队在国内首次开发了耐高温干化滤板
的生产制造技术与装备,并形成了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制造能力。第三方权威机
构检测表明,公司自主生产的干化滤板主要性能指标均优于进口定制滤板,实现
了对进口定制产品的完全替代。

    3、跨区域、多领域市场经营格局优势

    近年来,公司重点深耕政策导向明确、环保要求高、治理力度大的上海等华
东市场及广州等华南市场。随着我国“十四五”规划、全国及地方性等一系列污
泥处理处置相关的战略规划、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出台和推进落实,助力了公
司的核心技术装备在全国范围内及应用领域拓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区域拓展方面,公司除继续保持在上海、广州市场占有率的优势之外,将
业务从上海、广州地区逐步延伸至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区域、西南地区
等全国多个省份,为搭建全国经营网络奠定了基础。


                                  11
    在应用领域拓展方面,公司积极推进相关设备和工艺在其他应用领域的突破。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持续优化一体化设备及工艺,并对各行业典型物料进行针对
性的车载式中试设备试验,部分行业项目相继落地。2021 年公司在煤化工、锂
电领域相继签订订单和示范项目,为进一步拓展 “煤化工”、“锂电”等领域业
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持续稳步推进下游新领域市场的拓展应用,多领域市
场格局初现。

    4、登陆科创板为创新型企业带来了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复洁环保上市近两年来,经营发展能级、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关注度等都得到
了明显提升。资本助力之后,给公司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充足资金保障,加快了研
发项目、产能扩建的进展,推动了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同时,也让公司战略布局
更全面,一方面继续围绕主营业务,加速产业链资源整合,在关键技术、关键材
料、高端部件等方面实现战略布局,另一方面,公司将尝试在相关领域实现多元
化发展。通过“内生+外延”双轮驱动,开拓市场、扩大产业规模,深入实施减
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上市公司价值的不断提升。

    5、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搭建了基于物联网的环保装备智慧运维管理服务系统,承担了
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并在同行业率先通过了两化融合管理
体系认证,依托互联网、物联网、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促使装备管理精细化,积
极推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的运营维护从传统的线下手段向“互联网+”的智慧化
技术手段转变,同时提升环保装备的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监督管理水平,为
装备运营维护服务提供全面可靠的数据来源,显著提升公司作为装备供应商及综
合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服务能力及效率。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9,765,420.59   13,988,386.30             -30.19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12
研发投入合计                       9,765,420.59       13,988,386.30                -30.1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3.71               11.43     减少 7.72 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持续推进和实施“技术创新战略”,通过自主研发与产学研结合,不断
完善和优化现有工艺技术和设备,同时大力开发高新技术工艺与产品,积极实施
成果转化,稳步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污泥全链条处理处置与资源化
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入选 2021 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公司申报
的“绿色低碳的低温真空脱水干化一体化技术在广州大观净水厂污泥干化处理服
务项目中的应用”获评“粤港澳绿色大湾区建设典型技术与案例”,公司申报的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正式获批认定为上海市级企业技术
中心,公司申报的“上海市污泥处理与资源化技术创新中心”获批立项启动建设,
上述成绩的取得,对于公司在节能低碳高端装备领域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形成综
合竞争优势,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                   1                   26               7
实用新型专利                  2                   1                   46              42
外观设计专利                  1                   1                    8               8
软件著作权                    0                   1                   17              17
其他                          0                   0                    0               0
       合计                   4                   4                   97              7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3
                                                                        单位: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63,711,923.17
                      项目投入               B1                      178,522,806.6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3,654,970.61
                      项目投入               C1                       64,698,536.9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995,704.13
                      项目投入               D1=B1+C1                243,221,343.5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650,674.7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49,141,254.3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52,354,867.04
差异                                         G=E-F                    -3,213,612.71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计 3,213,612.71 元,故实际募集资金结余较应
结余募集资金多 3,213,612.71 元。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
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事项




                                        14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韩   超                       金   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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