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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生国健: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08-18  

						 证券代码: 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0-002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共公开发行股份

61,621,142 股,因此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616,211,413 元,股份总

数变更为 616,211,413 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616,211,413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同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

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公司章程》对照

表。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1
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所涉

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内容以工商主管部门最终核

准的结果为准。

    2、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0 年 8 月)。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2
    附件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对照表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

进行修订,章程修订情况详见如下修订对照表:




  条款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经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通股【 】万股,均为公司向境 61,621,142 股,均为公司向境内

           内投资人发行的人民币认购的 投资人发行的人民币认购的内资

           内资股,并于【 】年【 】月【 】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上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16,211,413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本总额为【】元,股份      公司股本总额为 616,211,413

           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       元,股份总数为 616,211,413 股,

                                            均为普通股。
                                   3
第二十八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条         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 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

           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有的公司股份。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

                                         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

                                         发前股份;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

                                         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

                                         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

                                         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
第二十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条         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 员,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

           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形的除外。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5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各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 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开 15 日前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

           各股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 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

           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括会议召开当日,但包括公告日。

           但包括公告日。

第八十四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条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表决权。                      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6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投资者保护机构(以下简称投资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 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

           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

                                         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

                                         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

                                         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7
二条       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可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                          ……

第一百一    ……                          ……

十七条      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    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

           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 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

           情况予以披露。如果公司董事会 情况予以披露。董事会下设的薪

           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在

           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 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

           比例。                        的比例。

第一百二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    公司发生的交易(对外担保、

十五条     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

           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

                                    8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 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

币;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 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的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 司市值的 10%以上;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市值 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10%以上;

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100 万元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除本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 100 万元人民币。

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外,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       除本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

金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 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事项外,

                       9
           者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 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

           资产绝对值的 0.5%以上的关联 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

            ……                         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

                                         准,并及时披露。

                                          ……

第一百九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

十四条     章程规定需进行公告的事项,公 章程规定需进行公告的事项,公

           司还应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通 司还应采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通

           知。                          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体范围内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露信息。

第二百一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

十九条     规则、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

           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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