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作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 如下专项说明: 2021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但 持续到 2021 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金永利、张薇、黄反之 2022 年 3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