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三生国健:三生国健: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2-039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陈永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永富先生因为
退休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三生国健药业(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陈永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
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陈永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陈永富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在保障公司运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永富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
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1
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苏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
审议通过选苏冬梅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苏冬梅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等。公司对苏冬梅女士
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董事会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苏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2
附件:简历
    苏冬梅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
士学历。1993 年至 1997 年,任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沈阳三生”)研发部科学家;1997 年至 2006 年,担任沈阳三生
研发部主管;2006 年至 2008 年,担任沈阳三生的首席技术官,负责
研发及制造工艺工程;2008 年 4 月晋升为沈阳三生的副总裁。苏冬
梅女士曾于 2007 年 8 月至 2013 年 6 月担任沈阳三生的董事。于 2012
年 6 月 11 日获委任为三生制药董事并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调任为三
生制药执行董事。2016 至今,苏冬梅女士重新获委任为沈阳三生董
事并兼任总经理。

    苏冬梅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上海曜联晟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2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苏冬梅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LOU JING 的一致行动人,除前
述关系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苏冬梅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