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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生国健:三生国健: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2-040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机构”)亦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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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证监许可[2020]121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61,621,14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1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6,483,781.56 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

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1,634,428,187.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

验字第 60468439_B01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

    二、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

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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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

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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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

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并制

定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生

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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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

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

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

程序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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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

关法规,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

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及表决情

况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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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

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同意公司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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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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