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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华通:关联交易公告2020-10-31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

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我公司与参股公司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签署《人员委派基本

       合同》,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公司拟向联合公司委

       派员工以参与其事业经营与业务运营。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项关联交易,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关联方联合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

《人员委派基本合同》,约定由公司向联合公司委派部分员工参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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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经营及业务经营,联合公司向公司支付相应费用,交易金额总计

不超过 2,500 万元,合同生效条件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

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宋海英目前担任联合公司董事,公司作为联合公司创始

单位成员,现持有联合公司 15%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联合公司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

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联合公司是公司董事宋海英担任董事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法人。

公司目前持有联合公司 15%的股权。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名称: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D 栋 2

层 2160 号(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秋田隆

    实际控制人:丰田汽车公司

    成立日期:2020-08-20

    注册资本:167300 万日元

    经营范围:使用丰田单电池的商用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电池系统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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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

    联合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尚无最近一年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其实际控制人丰田汽车公司 2019 年财年营业收入 299299.92 亿日元、

净利润 21423.29 亿日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联合公司委派部分员工参与其事业经营及业务经营,并

在合同期限内收取不超过 2500 万元的相关报酬。该交易属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7.2.2 条中规

定的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系双方在综合考量各自真实成本、合理收益及外部

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的。

交易金额在考虑公司相应用工成本及相关税费并加收适当管理费用

的基础上确定,该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9 月 30 日,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联

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人员委派合同。

合同约定以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作为生效的前提条件。

    交易事项为甲方依据合同规定的条件,将甲方员工选派至乙方,

担任乙方指定的职务。委派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交易总金额

预计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

    交易的付款方式为以季度为周期分期支付,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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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通知及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结算费用。

    合同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主要包括:一方怠于履行义务而使另一

方遭受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该经济损失;延迟支付违约金的比

例为当期应付未付费用的 1%/日;以及,在违约方未履行其应履行义

务之前,守约方有权停止履行己方义务。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联合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8 月,注册资本 167300

万日元,截至目前尚未开展经营,其实际控制人为知名整车企业丰田

汽车公司,资金实力雄厚,履约能力较强;且公司已就上述关联交易

签署了相应合同,履约具有相应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能够参与参股公司的事业经营及业务运

营,支持和推动其快速发展,进而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优质资

源,实现互利互赢,有利于公司快速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 2,500 万元,委派人员人选由

公司决定,公司与委派人员的劳动关系保持不变,公司不会因此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限公司交易的

议案》,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反对,0 名董事弃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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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情况:董事宋海英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

联方联合公司签署的《人员委派基本合同》,是公司参与联合公司的

事业经营及业务运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

则。该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一)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

    (二)人员委派基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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