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华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1-0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亿华通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
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
2021 占同类业 2020 年度与
关联交易类 业务比 2020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年度预 务比例 关联人实际
别 例 金额差异较大的
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原因
向关联人销
按照关联方预计
售产品、商 宇通客车 5,000 9.03 4.80 0.0087
采购需求确定
品
联合燃料电池
向关联人提
系统研发(北 500 0.90 243.36 0.44 /
供劳务
京)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实际采
向关联人采 张家口海珀尔 500 1.66 0 0
购需求确定
购原材料、
预计采购需求增
燃料和动力 亿氢科技 3,000 9.97 1,788.99 5.95
加
向关联人租
赁车辆及接 北京水木通达 根据公司实际采
500 1.66 0 0
受相关配套 运输有限公司 购需求确定
服务
合计 9,500 - - -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
数据。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0 年度预 2020 年度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人
类别 计金额 人实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关联
向关联人
张家口海珀尔 2,000 0 方产销量暂无法满足公司
购买原材
采购需求
料、燃料
本年内公司实际采购需求
和动力 亿氢科技 2,500 1,722.22
低于预计
1、关联方 2020 年度实际
向关联人 宇通客车 16,000 4.80 采购需求不达预期;2、部
销售产 分采购项目推迟执行。
品、商品 关联方实际采购需求低于
亿氢科技 500 66.77
预计
关联方实际采购需求低于
其他 张家口海珀尔 1,000 0
预计
合计 22,000 1,793.79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1,393.92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 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法定代表人:汤玉祥
成立日期:1997 年 1 月 8 日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
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改装汽车、挂车、客车及配件
附件、客车底盘、信息安全设备、智能车载设备的设计、生产与销售;机械加
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与服务;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与
销售;质检技术服务;摩托车、旧车及配件、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百货、互
联网汽车、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润滑油的销售;汽车维修
(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住宿、饮食服务(限其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普通
货运;仓储(除可燃物资);租赁业;旅游服务;公路旅客运输;县际非定线
旅游、市际非定线旅游;软件和信息技术,互联网平台、安全、数据、信息服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
网信息服务);经营第Ⅱ类、第Ⅲ类医疗器械(详见许可证);保险兼业代
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工程(建设及)管理服务;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的设
计咨询、建设及运营维护;通讯设备、警用装备、检测设备的销售;计算机信
息系统集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7300 万日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企业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D 栋 2 层
2160 号(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秋田隆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0 日
经营范围:使用丰田单电池的商用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电池系统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3、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916.6668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企业住所:张家口桥东区大仓盖镇梅家营村张家口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盛华路南侧 2 号
法定代表人:查志伟
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31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
广;汽车配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亿氢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84.4444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上海市奉贤区远东北路 1515 号 1 幢 2 层 201
法定代表人:张禾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21 日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新材料科技、化工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蓄电池、电子产品的批发、零
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北京水木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 E-1 楼 1
层 103
法定代表人:吴晓核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20 日
经营范围:市内包车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03 月 21
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汽车租赁;销售汽车配件;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
作、代理、发布广告;旅游信息咨询。(该企业在 2019 年 12 月 20 日前为内资
企业,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市内包车客运、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认定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西藏康瑞盈实投
1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3.97%股权。
公司目前持有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
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
2 限公司 1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宋海英担任该公
京)有限公司
司董事。
公司通过亿华通动力间接持有张家口海珀尔新能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
3 源科技有限公司 26.22%股权,且公司董事宋海
限公司
英、公司高管康智担任该公司董事。
公司持有上海亿氢科技有限公司 17.51%股权,且
4 上海亿氢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张禾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吴晓核持有水木通达 30%股权(第二大股东)并担
5 北京水木通达运输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吴晓核曾于 2016 年任职发行人董事会
秘书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
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向关
联方出租房屋、向关联方租赁车辆及提供相关服务等,房屋、车辆租赁价格、服
务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参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
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
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
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宋海英、张禾回避表决。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上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
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
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志杰 徐 振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