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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华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华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12-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亿华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
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30,523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6.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35,137.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1.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 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下表所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考虑到实际建设进度,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
整,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原计划       调整后预计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号                                      投入金额      完成时间        完成时间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
 1                           60,000       60,000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8 月
         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
 2                           10,000       10,000      2021 年 12 月     不调整
         发动机研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              -

           合计             120,000.00   120,000.00         -              -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6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19 年 4 月,公司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开始筹备规划施工建
设等事宜。2020 年初国内爆发新冠疫情,此后受新冠疫情反复的持续影响,项目
施工进度、建筑装修及产线设备的购置安装等投入进度均不及预期。为保证募投
项目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
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等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生产
经营需要。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的预计完成时间予以延期。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等变更,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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