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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华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8-1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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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8 月
                                                                                目录

会议须知............................................................................................................................. 2

会议议程............................................................................................................................. 4

 一、会议召开形式 .............................................................................................................................................................. 4
 二、会议时间 ....................................................................................................................................................................... 4
 三、现场会议地点 .............................................................................................................................................................. 4
 四、见证律师 ....................................................................................................................................................................... 4
 五、现场会议议程 .............................................................................................................................................................. 4

会议议案............................................................................................................................. 5

 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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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
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
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代理人应提交对各项议案明确表明表决意见的授权委托书
并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股东大会。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或妨碍大会安全。

    五、要求现场发言、提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参会登记时进行登记并提交提
问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
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六、股东应在大会主持人点名后有序进行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议案阐
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与本次会议议案
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有
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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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
必要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股东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
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九、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
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十、股东大会现场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提问和发言,并按表决办法进行表决。

    十一、计票人和监票人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统计计票后,由主持人宣布表决
结果,并由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请出席股东
大会的相关人员遵守股东大会秩序,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别提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股东大会。前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出发地和北京市的疫情防控政策
合理安排出行,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并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
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公司将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体
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且身体无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现场会议,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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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 66 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 B-6 号楼 C 座七层 C701 室

四、见证律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五)投票表决

    (六)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

    (七)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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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议案

一、关 于 变 更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修 订 《 公 司 章 程 》 并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的议案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培训; 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培训;
 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 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
 理;组装计算机;销售汽车零配件;会议服 理;组装计算机;销售汽车零配件;会议服
 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检测;产品设计;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生 技术检测;产品设计;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生
 产。                                          产。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经营范围发生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培训;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组装
计算机;销售汽车零配件;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检测;
产品设计;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生产。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培训;应用软件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组装计算机;销售汽车零配件;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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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检测;产品设计;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生产。燃气汽车加气经营;
燃气经营。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更变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在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相应的工商变
更、备案手续完成的前提下,公司应在取得关于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及燃气经营业务经营许
可后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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