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53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亿华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2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 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 号)核准, 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7,630,52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6.65 元。募集资金总额 1,351,379,587.95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26,710,267.45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224,669,320.50 元。 1 截至 2020 年 8 月 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投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753,399,900.80 元,其中: 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57,717,330.91 元,2021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57,467,160.95 元 , 2022 年 半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38,215,408.94 元 。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61,398,802.60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531,859,345.95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38,215,408.94 超募资金补流支出 7,400,000.00 节余募集资金补流支出 3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5,154,865.59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461,398,802.60 其中:专户存储余额 69,598,226.43 现金管理余额 291,434,474.07 理财专户余额 100,366,102.10 (二)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 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850,99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04.82 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4,766,650.8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95,233,253.97 元。 截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大华验字[2021]000513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45,253,451.15 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1,805,096.47 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150,716,262.52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088,833.95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151,805,096.47 注: 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其 他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将按期正常开展,截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募投项目已 支出 576.2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 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3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业务 发展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亿华通动力")、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亿华通动力")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本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成 都亿华通动力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并在上述借款总额 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划款之日起 1 年;向控股子 公司亿华通动力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并在上述借款总 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划款之日起 1 年,借款利 率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若在借款期限 内,亿华通动力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予计息,转为无息借款。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投项目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由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亿华通 动力")实施,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 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亿华通动力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借 款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公司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 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划款之日起 1 年。借款利率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若在借款期限内,亿华通动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上述 借款转为无息借款。 4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通过收购亿华通动力少数股权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产生的借款转为无息借款,自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 公司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亿华通动力实施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增资,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 程” 的建设。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东四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8 月 4 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亿华通 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与本公司、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成都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与本公司、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 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 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5 账号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存储方式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北京亿华通科技 公司北京东四环支 9550880056427900396 20,181,605.40 募资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北京亿华通科技 公司北京世纪城支 110922482210204 23,690,457.31 募资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行 北京亿华通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7010122001178524 9,242,442.86 募资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北京亿华通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清华 11050163560000002506 0 募资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园支行 亿华通动力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1801012400748337 16,483,720.86 募资专户 有限公司 公司张家口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亿华通动力科技 公司北京世纪城支 110932602710803 0 募资专户 有限公司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成都亿华通动力 公司北京世纪城支 110942835910201 0 募资专户 科技有限公司 行 北京亿华通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7010122001274209 50,000,000.00 理财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北京亿华通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木樨 653023451 50,366,102.10 理财专户 股份有限公司 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北京亿华通科技 公司北京世纪城支 - 30,000,000.00 大额存单 股份有限公司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北京亿华通科技 结构性 公司北京世纪城支 - 6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 行 北京亿华通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七天通知 - 151,434,474.07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存款 北京亿华通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 - 5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行 款 合计 461,398,802.60 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账号 11050163560000002506、110932602710803 及 110942835910201 募集资 金已使用完毕,相关银行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商业银行签署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二)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6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事宜。 2021 年 7 月 23 日,本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本 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号主体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存储方式 北京亿华通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技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 0200239819200043009 50,272,360.51 募资专户 司 行 北京亿华通科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技股份有限公 9550880056427900486 101,530,969.77 募资专户 司北京西单支行 司 北京亿华通科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技股份有限公 03004616177 1,766.19 募资专户 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亿华通动力科 限公司张家口纬一路 13050167550800000873 0.00 募资专户 技有限公司 支行 合计 151,805,096.47 三、2022 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7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18.94 万元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80.28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8 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投资金额 是否已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收益(元) (元) 赎回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00.00 298,450.00 是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798,356.17 是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284,474.85 是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259,479.48 是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706,697.50 是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123,287.67 是 民生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365,683.56 是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通知存款 151,434,474.07 0.00 否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0.00 否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 大额存单 20,000,000.00 270,666.67 否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 大额存单 10,000,000.00 85,750.00 否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0.00 否 合计 701,434,474.07 3,192,845.90 注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受托方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世纪城支行的 10,000,000.00 元大额存单收益为 298,450.00 元,其中 2021 年收到 203,200.00 元、2022 年收到 95,250.00 元。 注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受托方为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的 50,000,000.00 元结构性存款已到期, 理财收益 123,287.67 元于 2022 年 7 月 1 日转入公司账户。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968%,用 9 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超 募资金 74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于 2021 年底完成 项目结题验收,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226.63 万元。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已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 为未来氢谷,同时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 翔鸿工业园区 F 座,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 未来氢谷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10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30 日 11 附表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24,669,320.5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215,408.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3,399,900.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 已变更 可行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 资总额 金额(1)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4) 更(如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 (3)=(2)-(1) =(2)/(1) 有) 大变 化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 —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36,097,475.88 190,557,243.81 -409,442,756.19 31.76 2022 年 — 不适用 否 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 —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2,163,820.00 62,751,248.94 -37,248,751.06 62.75 2021 年 — 不适用 否 发动机研发项目 -45,886.94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500,091,408.05 91,408.05 100.02 — 不适用 否 (注 1) 合计 —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38,215,408.94 753,399,900.80 -446,600,099.20 — — — — — 公司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建筑装修及产线设备的购置安装等投入进度均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 不及预期。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于 2021 年 募投项目)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燃料 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的预计完成时间予以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 置换情况 币 3,818.9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人民币 580.28 万元,该部分已于 2021 年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资金情况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13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4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额的 29.9968%,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74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募投项目“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已于 2021 年底完成项目结题验收,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226.63 万元。2022 年 3 月 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3,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流动资金。 因 2、形成结余的原因在于: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 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实施中各个环节费用的管理及控制,并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降低了项目实施成本。2、因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期间行业制造技术得以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公司实施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及材料等价格与预 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相应降低了募投项目成本。3、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 本年度投入金额为负数,主要系收到退回的专利代理服务费。 13 附表二: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5,233,253.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253,451.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投入进度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变更(如 资总额 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额的差额 (%)(4) 生重大变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有) (3)=(2)-(1) =(2)/(1) 化 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 价中心 —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0.00 0.00 -150,000,000.00 0.00 2023 年 —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 49,999,904.82 49,999,904.82 49,999,904.82 0.00 45,253,451.15 -4,746,453.67 90.51 — 不适用 否 合计 — 199,999,904.82 199,999,904.82 199,999,904.82 0.00 45,253,451.15 -154,746,453.67 — — — — —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程序后,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安全评价工作受项目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 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未能顺利开展,同时公司在测试中心建设上经验不足导致方案设计、定制设备选型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已于 2022 年 投项目) 7 月 19 日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将按期正 常开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不适用 置换情况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 资金情况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以简易程序向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3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不适用 因 2022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燃料电池综合测试评价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未来氢谷,同时项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实施地点变更为未来氢谷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鸿工业园区 F 座,并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分阶段使用募集资金向未来氢谷 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