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华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2-08-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亿华通本次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亿华通拟补充预计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
方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燃料”)及张家口
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海珀尔”)的关联交易。本次新
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
占同类 上年实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易 本次预 露日与关联人
关联人 业务比 际发生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类别 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例 金额 例(%) 异较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
接受关联
公司此前不存在接
人提供的
联合燃料 2,100 5.37% 0.00 - - 受其劳务服务的情
劳务、服
形
务
向关联人
张家口海 根据业务发展需
购买燃料 700 1.79% 247.12 76.67 0.22%
珀尔 求,增加业务合作
和动力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 2021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联合燃料电池系统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MA01UBNU33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D 栋 2 层 2160
主要办公地点
号(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秋田隆
注册资本 167300 万日元
成立日期 2020 年 8 月 20 日
使用丰田单电池的商用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电池系统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
经营范围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705MA090P4096
代码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张家口桥东区大仓盖镇梅家营村张家口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盛华路南
主要办公地点
侧2号
法定代表人 查志伟
注册资本 7916.666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31 日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汽车配
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氢气、液氧的生产和销售。(安全生
经营范围
产许可证有效期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1、公司董事宋海英担任联合燃料董事,且公司目前持有联合燃料 15%的股
权。
2、公司董事宋海英、董事会秘书康智担任张家口海珀尔董事,且公司通过
子公司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张家口海珀尔 26.22%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公司将就上述
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服务及燃料,相关交易
事项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
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系出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的主营业
务和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具有必要性。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
失公允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宋海英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截至目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出
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