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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华通:亿华通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02-09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是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

                 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
  执业资质
                  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2.人员信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首席合伙人              梁春                   合伙人数量               264 人

上年末从业人                       注册会计师                        1498 人
 员类别及数量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929 人

    3.业务规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业务收入总额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客户家数                          449 家

                      年报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涉及主要行业
  公司审计情况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24 家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

                 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                        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投资者保护能力

 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刑事处罚                                       0次

                        行政处罚                                       3次
                      行政监管措施                                     28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兼    是否从
项目
                                                                         职    事过证
组成    姓名       职业资质                  从业经历
                                                                         情    券服务
员
                                                                         况     业务

                               2002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项目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

合伙    段奇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     无     有

人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 9 家。

                               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
质量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
控制               注册会计
       杨卫国                  华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无     有
复核              师、合伙人
                               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人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6 家。

本期                           200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签字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0 月

注册   胡晓辉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      无     有

会计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师                                       司审计报告 6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

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

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原因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00          100
                                                            无变动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20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

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21 年度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

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司自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

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