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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华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亿华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0-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亿华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
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
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30,523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6.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35,137.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671.0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466.93 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 XYZH/2020BJA9059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亿华
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动力")、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7 日、2020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    60,000         60,000

   2      面向冬奥的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发项目      10,000         1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         50,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燃料
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延期至 2022 年 8 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
053)。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截
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上述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
态,项目具体投入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募集资     待付合同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A
                                 金投入金额 B    尾款 C       净额 D          E=A-B-C+D
 燃料电池发动
 机生产基地建        60,000       20,920.14     3,522.85     2,456.23           38,013.24
  设二期工程
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
程”预计投入与实际投入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募集     其中:专项补贴
      项目           预计投入       实际投入                                        投入比例
                                                 资金投入      及自有资金投入
 工程建设费用        31,357.39      24,239.08    20,550.58         3,688.50          77.30%

 设备购置费用        22,500.00       7,715.53     3,892.41         3,823.12          34.29%

 铺底流动资金         6,142.61          -                               -             0.00%

      合计           60,000.00      31,954.61    24,442.99         7,511.62          53.26%

     1、项目工程建设投入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
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优化项目场地规划设计,合理减少了部分配套建筑面
积,并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
理, 进一步降低了项目工程实施成本。
     2、项目设备购置投入低于预计金额主要系:(1)项目建设期间,部分生产
设备因燃料电池技术更新迭代、行业生产技术提升等原因实现国产化代替、产线
购置成本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设备实际购置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 2)
考虑到行业技术仍在快速迭代过程中,产品尚未完全定型,公司在产线建设过程
中通过对生产线布局的调整及生产程序的优化,减少了部分非核心设备的购置,
合理节约了项目设备购置费用。
     3、该募投项目部分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未纳入募集资金置换范畴,同时项目
还获得了政府专项项目补贴支持,部分项目支出从补贴专户中列支,以上情况均
在一定程度上抵减了募集资金投入。
    4、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按计划将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
进行投入。
    5、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燃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
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建设,产线和设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8,013.24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
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
料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8,013.24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亿华通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
电池发动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燃料电池发动
机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