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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华通:亿华通 关于签订重大年度销售合同的公告2022-12-29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71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年度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亿华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亿华通),就“燃料电池发动机及相关物料”与郑州宇通集团有

       限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宇通轻型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

       轻型”)及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商用”)签订《2023

       年度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约定宇通轻型、

       宇通商用向公司合计采购 500 台燃料电池发动机及相关物料;双方约定

       实际采购产品名称、型号、价格以签订的采购订单发生额为准,故最

       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合同总金额暂无法确定。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度。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

履行进度,对公司 2022 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会对

公司日后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品牌

影响力。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行业政策调整、

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见或不可控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2. 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

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

定,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相关配件,质量应满足国家标准。公

司 2023 年度向宇通轻型、宇通商用合计销售 500 台燃料电池发动机及相关配件,

合同金额以签订的采购订单发生额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       宇通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顾德华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06-11
  主要办公地点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 88 号综合办公楼四层 413 室
                   一般项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
    主营业务       车零部件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租
                   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
                   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旧车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
 主要股东或实际
                   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人
因客户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名称       宇通商用车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义国
    注册资本       4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12-21
  主要办公地点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 88 号综合办公楼三层 320 室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
                   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
                   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
    主营业务
                   械电气设备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租
                   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
                   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主要股东或实际
                   西藏德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人
因客户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与对方公司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对方受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控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的具

体金额占公司各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年度                            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19                              18.16%
     2020                              0.01%
     2021                              3.20%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合同约定 2023 年度郑州亿华通向宇通轻型、宇通商用合计销

售 500 台燃料电池发动机及相关物料。双方约定,采购价格采取单次议价方式,

故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采购产品名称、型号、

价格以签订的采购订单发生额为准,合同总金额暂无法确定;

   2.合同标的:燃料电池发动机;

   3.履行期限:2023 年度;

   4.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其他条款:合同对付款条件、交付及检验、违约责任、包装、售后、知

识产权、保密、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年度采购合同为日常经营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执

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会对公司日后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

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

客户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 履约风险: 公司及宇通轻型、宇通商用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

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
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二)收益风险:因本合同约定具体采购价格以分批次采购订单下达时商

定的价格为准,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公司未来收益

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