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华通:亿华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
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
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
其他相关规定。
(二)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第 15 号》及《解释第 16 号》的相
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三) 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