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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天励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
则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
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
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聘请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邓 仰 东




签署时间:2023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冯 绍 津

签署时间:2023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贡 亚 敏

签署时间:2023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 慧

签署时间: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