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8-23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0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东莞凯德增资 13,900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独立董事:吴伟锋、王红强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