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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力威: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吴伟锋、王
红强、非独立董事刘聪,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吴伟锋先生担任。(独立
董事吴伟锋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同时辞去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职务。该辞职申请自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关于批准公司对外报出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0 年度总结及 2021
审计委员会第                                                                一致同意
               30 日          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十次会议
                              3、《关于公司内部审计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一致同意
               12 日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总

                              结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关于批准公司对外报出审计报告及相关
                                                                            一致同意
审计委员会第   14 日          报告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关于批准公司对外报出审阅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一致同意
               25 日          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一致同意
               13 日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十四次会议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2021 年 10
审计委员会第                  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月 25 日
十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1、《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一致同意
               月 22 日       案》
十六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大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
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
工作。大信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
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
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
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
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
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
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
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
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
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
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
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
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稳健发展。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