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力威”、“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对博力威进行持续督导,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的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1 年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东莞证券已与博力威签署保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 2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在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的 权 利 义 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 东莞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3 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不存在该类事项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不存在该类事项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部门规章和上海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做出的各项承诺。 件,各项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1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要求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7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等。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建立健全 8 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程序与规则等。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了信息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9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10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博力威的信息披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告的情况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11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在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12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在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3 人等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 报告。 项发生。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在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4 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 在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5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 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需要 16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 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2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 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情形。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17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风险 公司将研发投入于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及高性能储能器件领域,由于新技术、 新产品的研发存在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且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前 期研发投入无法实现相应的技术成果,或研发速度及产业化速度不及行业内竞争 对手,又或公司研发的产品或技术未符合消费者实际需求,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 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锂离子电池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 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如公司无法持续地吸引核心技术 人员并加强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公司将面临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的风 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3 公司可能面临原材料供应的风险,未来公司仍需外购国际品牌电芯用于相关 产品生产。若“新冠疫情”在相关境外国家或地区不能得到持续地有效控制、相 关境外国家或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宏观贸易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等,或者重要供应商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可能出现原材料短缺、不能及时供 货等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新冠疫情”的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新冠 疫情”对于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的整体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若疫情在全球范围 内蔓延且持续较长时间,将对全球锂离子电池上下游产业链造成冲击,从而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 10.91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52.02%,占比较 大。未来若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则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外汇风 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锂离子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正极材料 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近年来,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 价格有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导致产品成本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管理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有所增长。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 账面价值为 5.49 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2.03%,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4.74%。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有可能会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保持 对存货的有效管理,较大的存货规模将会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压力,且可能 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上升,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运营效率。 4、毛利率和利润下降的风险 4 如未来原材料继续大幅涨价,公司未能有效通过成本优化和客户端价格传导 等措施应对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由于公司规模扩 大而带来的折旧、摊销及费用的增加,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大,以及市场波动或公 司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收入波动等原因,公司可能面临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与中国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行业龙头在规模方面仍有差距,再者 传统动力类锂离子电池巨头比亚迪、宁德时代、ATL 等企业开始进入电动自行车 用锂离子电池领域,整体层面而言,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具有相对更高的技术难度, 假设其顺利实现汽车用锂离子电池技术在电动轻型车领域的技术迁移及市场推 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轻型车领域,电动轻型车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绿色、 便捷出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存在着因行业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行业整体发 展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存在新冠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均可能对公司的 业务、财务、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环境风 险的发展趋势,并积极减轻其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的影响程度。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5 2021 年度/2021 2020 年度/2020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年末 年末 (%) 营业收入 2,216,819,092.84 1,431,068,156.17 5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789,557.35 123,384,697.32 1.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42,642,493.77 117,084,683.06 21.8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64,656.27 112,359,511.65 -7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40,621,168.88 435,269,579.20 162.05 总资产 2,219,654,774.95 1,071,977,342.34 107.06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44 1.65 -1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44 1.65 -1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63 1.56 4.49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96% 33.00% 减少 17.0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8.10% 31.32% 减少 13.22 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47% 4.26% 增加 0.21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1、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4.91%,主要是由于下游客户需求旺盛,同时公司抓住机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73.95%,主要是因为本期应收账款、存 货及支付供应商货款、应付职工薪酬与支付相关费用增加;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 162.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首发上市后股本、资本 公积以及当年实现的留存收益增加所致;4、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 107.06%,主要 原因是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余额导致货币资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以及业绩增长、生 产规模扩大,存货、应收账款、厂房建设投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代表性企业之一,通过持续多年的 研发投入和技术探索,在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尤其在轻 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已具有较高的制造和技术水平,得到了国内外知名客户的 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组建了海外现场应用技术团队,由具有轻型电动车领域多年 经验的外籍资深工程师担任公司全球 FAE 高级经理,更加贴近海外客户,了解行 6 业最新技术发展趋势。同时,公司技术研发进一步加强,增强和完善了磷酸铁锂 电池的 SoC 算法、低功耗蓝牙通讯技术、锂离子电池仿真技术等核心技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拥有 301 项专利,其中 32 项为发明专利, 另拥有软件著作权 46 项。 七、研发支出的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1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9,902.41 万 元,较 2020 年增加 3,807.81 万元,增幅 62.48%。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为 4.47%,与 2020 年度研发费用率 4.26%相比,增加 0.21 个百分 点。 (二)研发进展 2021 年,公司新增知识产权 83 件,其中发明专利 4 件,实用新型专利 43 件,外观设计专利 23 件,软件著作权 13 项。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 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 年 6 月 7 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603,805,424.54 减:发行费用 24,265,566.06 募集资金净额 579,539,858.48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266,856,378.88 减:手续费 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243,036.44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7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包含购买理财, 318,926,516.04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博力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1 年 合计持股 度的质 序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 姓名 职务 数量(万 押、冻 号 量(万股) 量(万股) 股占比 股) 结及减 持情况 深圳昆仑 1 鼎天投资 控股股东 4,225.00 - 4,225.00 42.25% 无 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 2 张志平 1,987.50 2,542.50 4,530.00 60.40% 无 核心技术人 员 3 刘聪 副董事长 500.00 2,290.83 2,790.83 37.21% 无 董事、总经 4 曾国强 - 31.25 31.25 0.42% 无 理 5 吴伟锋 独立董事 - - - - 无 6 王红强 独立董事 - - - - 无 7 何启明 监事会主席 - 3.13 3.13 0.04% 无 8 邹波 监事 - 3.13 3.13 0.04% 无 9 彭继权 职工监事 - 5.21 5.21 0.07% 无 董事会秘 10 魏茂芝 书、财务负 - - - - 无 责人 核心技术 11 黄李冲 - 10.42 10.42 0.14% 无 人员 核心技术 12 陈志军 - 3.13 3.13 0.04% 无 人员 8 核心技术 13 李小兵 人员(已离 - - - - 无 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博力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博力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