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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力威: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叶国华先生作为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
规定, 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
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总经理候选人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张志平先生具备
履行总经理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聘任张志平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
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终止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
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焰文、王红强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