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对通道驰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 道驰远”)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通道驰远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通 道驰远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够有 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和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邓中华、杨敏、曹静 2022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