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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3-31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的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独立董

事杨海坤先生、董事殷晓琳女士共3名成员组成。王则斌先生为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

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        会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会议议案
会议届次            时间
                                   审议通过:
2019 年第四                        1、《2019年第四季度财务报告》;
              2020 年 2 月 20 日
次定期会议                         2、《内审四季度工作汇报和2020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

2020 年第一                        审议通过:
              2020 年 3 月 23 日
次临时会议                         《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
                                      1、《2019年度财务审计情况的报告》
2020 年 第 一
                2020 年 5 月 25 日    2、《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情况报告》
次定期会议
                                      3、《内审2020年一季度工作汇报和二季
                                      度工作计划》
                                      审议通过:
                                     1、《2020 年上半年度财务情况报告》
2020 年 第 二                        2、《2020 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2020 年 9 月 8 日
次定期会议                           3、《内审 2020 年二季度工作汇报和三季度
                                     工作计划》
                                   审议通过:
2020 年 第 三                     1、《2020 年三季度财务情况报告》
              2020 年 11 月 11 日
次定期会议                        2、《内审 2020 年三季度工作汇报和四季度
                                  工作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各项工作。中汇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

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

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

为中汇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要求,向董事会提议

续聘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会计变更的事项。

    3、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

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

效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

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

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中汇事务所保持了良

好持续的联系,为了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中汇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

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较好的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1年,审计委员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

续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

等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

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王则斌               杨海坤              殷晓琳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