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9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
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1.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
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
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则斌、谷世有、杨海坤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