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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淼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福祥                       联系电话:0512-85883377
 保荐代表人姓名:时锐                         联系电话:0512-85883377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富淼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富淼科技
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导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2     持续督导期间,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 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上 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 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                                               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开展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公开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1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5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等事项。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及其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执行情况,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
 8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沟通、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审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公司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般与保荐机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构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公告文件进
 10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行事先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合理性、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准确性。
       券交易所报告。




                                      2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持续督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
 11    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
                                                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对相
       告。
                                                关内容进行必要核实。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12                                             员未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施予以纠正。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3                                             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
                                                况。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应披露
 14    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 实不符的情况。
       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15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出现该等事项。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
       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
       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
       形。


                                      3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16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 项。
         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
         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
         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
  17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 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二、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和进步的风险

    水溶性高分子、功能性单体、水处理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水处理
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壁垒,属于技术驱动型行业。公司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各
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保持长期竞争力。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研究开发,无法满足国家政策要求和客户需要,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行业内企业之间对于高端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如果

                                         4
公司无法持续加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培养及引进并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有竞争力
的激励机制和薪资待遇,将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公司的技术水平、研
发能力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从事水溶性高分子、功能性单体、水处理膜及氢气等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过程中,部分原料、半成品或产成品、副产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
有毒物质,且部分生产工序处于一定的高温和压力环境下,具有危险性。公司的
热电联产装置所涉及的锅炉、汽轮机和管网等设备、设施具有高温、高压的危险。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员工操作不当,物品及原料保管不当、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
到位、设备及工艺不完善、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发生火灾、
爆炸、有毒物质泄漏等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较
大的经济损失。

    2、环保风险

    按排污许可证管理类别,公司属于重点管理企业。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
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可持续发
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相关部门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未来,若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
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被限产、停产或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3、新业务拓展风险

    2016年以来,公司设立富淼膜科技、聚微环保、金渠环保等子公司,逐步拓
展水处理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开拓膜法水处理运营服务业务。报告期内,
水处理膜及膜应用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5%以下,主要收入来自于膜应用
服务业务。公司作为水处理膜及膜应用市场的新进者,业务发展历程较短,市场
占有率较低,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新业务的拓展对公司相应的技术、运营、市
场开发等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业务开拓能否成功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
求变化以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公司在向政府背景合作方提


                                   5
供的膜及水处理运营服务业务的过程中,如项目投资不能按时到位,规划不能如
期实施,将造成项目延缓或停滞。因此,公司新业务的开拓可能不及预期或者遇
到其他不利因素,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1)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产能将会大幅上升,需要公司进行市场拓展,来消化新
增产能。如果未来行业内竞争加剧,或公司市场拓展进度不及产能扩张规模,或
对新产品技术、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出现偏差,将会造成公司产销率、产能利用
率下降,因而会对公司收入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主要建设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车间及相关生产设备,公司的固
定资产规模会随之增加,将导致相关折旧增加。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及经济效益提
升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建成投产的初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会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在80%以上。公司的主要原
材料包括丙烯腈、氯丙烯、DAC等,均为石油衍生品丙烯的下游产品,与原油价
格具有较强关联性,波动较大。公司向下游客户销售的水溶性高分子产品价格的
调整频次和调整幅度与原材料波动相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尤其是水溶性高分子
的部分主要客户与公司签订了约定一定期限内固定价格的长期协议,产品价格不
能随着原材料价格的短期大幅波动及时进行大幅调整,如短期原材料价格出现大
幅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公司主要原材料丙烯腈、氯丙烯、DAC的采购定价方式是随行就市,采购价
格随国际原油、石油衍生品丙烯的价格变化而波动。若未来国际原油及其衍生品
丙烯价格发生剧烈变动,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将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影响公司



                                  6
经营业绩。若受上游石化行业产能及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亦可能会出现部分原
材料缺货或者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功能性单体领域,产品性能主要体现在纯度和反应控制水平上,公司与竞
争对手的产品在上述指标上处于相近水平,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

    在水处理化学品及工业水过程化学品领域,爱森、索理思、凯米拉等跨国化
工企业在产品、技术、规模、品牌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公司在国内、海外市场
都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在水处理膜及膜应用领域,随着众多国外大型膜技术企业凭借其资本和技术
优势介入我国膜技术应用市场,国内大型国企介入膜产业以及水处理工程及运营
领域行业内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升,市场竞争可能加剧。
而公司在该业务领域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未来也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公司作为水基工业领域的专业产品供应与服务商,虽然所从事的业务具有较
高的门槛,但如果竞争对手开发出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提供更好的价格或服务,
且公司不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正确应对市场竞争状况
出现的变化,则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等均会受到不利影响,存
在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水处理、制浆造纸、矿物
洗选、纺织印染、油气开采等领域,如果未来细分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主要
竞争对手采取比较激进的价格策略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将导致公司毛利率下
降,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重大违规事项

    无

    四、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上年同期
                            (1-6 月)                    期增减(%)



                                     7
 营业收入                        667,460,031.82       514,612,992.29                  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2,109,220.49        57,564,233.97                   7.9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8,974,432.98        53,342,912.86                 -8.19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3,185,810.74       104,380,331.32                -49.05
 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349,141,133.65       970,190,247.08                 39.06
 产
 总资产                        1,695,181,381.11      1,310,341,841.89                29.37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 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0.63              -15.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                 0.63              -15.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42                 0.58              -27.59%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1                 6.21    减少 1.4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3.8              5.75    减少 1.95 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53                 4.51    增加 0.02 个百分点
 (%)

     1、2021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667,460,031.8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70%,
主要系公司加强市场开拓,扩大品牌影响力所致,其中水溶性高分子销量增长了
22.30%。

     2、2021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09,220.49元,较上
年 同 期 增 长 7.90%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48,974,432.9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8.19%。净利润的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
以及收到政府补助与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带来的收益增长
等多重因素共同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丙烯腈、氯丙烯、DAC等均为石油衍
生品丙烯的下游产品,上半年涨价幅度较大,导致公司材料成本上升,毛利率有
所下降。

     3、2021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185,810.74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了49.05%,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与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库存增长,以及薪

                                           8
酬、税金支付增加所致。

    4、2021年6月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49,141,133.65元,较
上年度末增长39.06%,主要系首发募集资金到账、本报告期盈利形成未分配利润
增加及分配股利共同影响。

    5、2021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1,695,181,381.1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9.37%,
主要系首发募集资金到账及存货、应收票据等随收入增长而增加的流动资产所致。

    6、2021年1-6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53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15.87%,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42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27.59%,主要系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五、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产业链竞争力

    公司产品和服务以亲水性功能高分子为核心,按照产品类型可以分为功能性
单体、水溶性高分子、水处理膜及膜应用和能源外供。公司构建了从关键原料到
核心产品,再到应用技术服务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有助于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发
的路径通畅,从而形成较强的竞争力。

    2、技术竞争力

    精细化工行业对技术和工艺要求较高,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化学反应、核心催
化剂的选择、过程控制及应用技术上。水溶性高分子下游应用行业多,应用场景
复杂,客户需求多样化,只有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充分理解客户需求,并通过分
子设计与合成技术,才能形成生产工艺,最终形成优质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决
定了行业内企业的产品质量、使用效果,直接影响到客户对产品的认可度。而应
用技术通常是企业在长期客户服务实践中不断积累得以掌握的。同时水处理化学
品和工业水过程化学品是应用型产品,配方技术也决定了产品性能,要求企业不
断加强新产品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研发投入相对较高。性能优异的
水处理膜材料与膜产品对于制造工艺中的原料、配方、工艺、设备和控制均有非
常高的要求,对于新进入行业的企业而言难以较快地掌握成熟的生产技术和工艺、
应用技术。公司在功能性单体制造、水溶性高分子制造与应用、水处理膜制造、

                                     9
水处理膜应用以及制氢技术上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成为公司技术核心竞争力。

    3、人才竞争力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专业扎实的研发、管理、销售与应用服务的人才团队,
其中硕士47人,博士5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年在世界500强跨国化工企
业的高层管理经验、国际化视野和先进的公司治理理念,对所处行业特征和发展
趋势有着深刻认识。公司主要市场销售团队平均拥有超过十年的行业经验和丰富
的专业知识,对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深刻的理解,公司超过三十人的现
场服务工程师团队拥有丰富的应用技术知识和现场服务经验,对复杂的工业水过
程和水系统有着深刻的理解。公司研发、管理、销售与应用服务的人才团队,覆
盖下游应用领域服务要求。公司大力推进干部体系建设和组织能力提升,拥有高
管人才、中层团队、基层骨干多层次人才梯队,形成了完整的人才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引进博士人才1名,硕士人才4名。公司努力提高业务人员技
术能力,提高对现场客户需求的技术洞察,及时发现市场对产品技术需求的变化,
强化业务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对接,提高公司在客户需求——技术开发——产品生
产——产品应用的闭环打造,增强产品竞争力。

    综上所述,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六、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30,239,506.16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30.36%,
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增加,以及试产领用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公司坚持实施科技兴企战略,重视研发队伍建设,持续优化核心工艺。报告
期内,公司共有在研项目14项,新增授权专利10项(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
利2项)涉及水溶性高分子制造与应用技术和水处理膜制造技术两个方面。报告
期末,公司合计拥有授权专利101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创新成果不断丰富。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10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号)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5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58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1,48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4.58万元(不含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692.32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1]0120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2021 年 1 月 25 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384,015,061.32

                    减: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自筹资
         2                                                                             17,091,895.22
                    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注 1]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
         3                                                                             23,628,638.50
                    额

         4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29,385,365.42

         5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                     247,190,000.00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
         6                                                                              2,399,340.05
                    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1-2-3-4-5+6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9,118,502.23

      8=7+5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结余                              316,308,502.23

[ 注 1] 初 始 存 放 金 额 合 计 384,015,061.32 元 与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366,923,166.08 元 的 差 额
17,091,895.24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后需要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而实际支付的发
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17,091,895.22元,两者
相差0.02元为支付尾差。

     3、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1
                                                          初始存放金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备注
                                                              [注 1]

                                                                                       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
                                                                                       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8112001012800582623           175,511,581.11 29,111,610.76
                                                                                       学品及其配套 1.6 万
                                                                                       吨单体扩建项目

中 国农 业银行 股份 有
限 公司 张家港 分行 凤       10528101040012188                66,046,169.89   3,456,499.36
凰支行                                                                                         950 套/年分离膜设备
                                                                                               制造项目
中 国农 业银行 股份 有
                          10528101040012568[注 2]                         -                -
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宁 波银 行股份 有限 公
                             75120122000374848                42,196,164.10       14,704.5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司张家港支行

中 国工 商银行 股份 有
                            1102029029000034803               10,000,000.00 10,120,224.35 补充流动资金
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中 国建 设银行 股份 有
                           32250198625900000450               90,261,146.22 26,415,463.24 补充流动资金
限公司苏州分行

        合计                                              384,015,061.32 69,118,502.23

       [ 注 1] 初 始 存 放 金 额 合 计 384,015,061.32 元 与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366,923,166.08 元 的 差 额
       17,091,895.24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后需要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注2]该账户为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专户。2021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相关金额至全
       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无息
       借款,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其中1,471.98万元已于2021年3月29日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用于置换该项目的预先投入资金。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260,156.35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23,628,638.5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
       筹资金3,631,517.85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富
       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1243号)。截至2021年6月30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


                                                         12
      成。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
      暂时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7 天通知存款           10,000,000.00 2021/5/13      无        否
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汇利丰”2021 年第 4208 期对
                                                        30,000,000.00   2021/2/3   2021/8/6    否
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     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定期存款               5,000,000.00 2021/1/29 2021/7/29      否
家港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定期存款              35,000,000.00 2021/1/29 2022/1/29      否
家港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7 天通知存款            2,190,000.00   2021/2/8     无        否
家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
                                                        35,000,000.00   2021/5/6   2021/8/6    否
司苏州分行                    款 2021 年第 141 期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50,000,000.00 2021/4/22 2021/7/22      否
                              构性存款 03995 期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80,000,000.00   2021/5/9   2021/8/9    否
                              构性存款 04172 期

          合计                                         247,1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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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
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飞翔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9,438,31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为48.66%,报告期内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直接股东持有公   在直接股东中的
   姓名        职务          直接股东名称
                                              司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直接持有飞翔股
                                                             份 79.60% 的 股
  施建刚    实际控制人        飞翔股份              48.66%   份,并通过华安
                                                             投资持有飞翔股
                                                             份 5.01%的股份
                              飞翔股份              48.66%            0.74%
                              鸿程景辉               4.02%           37.56%
                              翔运富通               1.98%           39.66%
           董事长、总经
  熊益新                      瑞和润达               1.94%           45.13%
           理(总裁)
                          华泰富淼科技家
                          园 1 号科创板员
                                                     2.50%           26.33%
                          工持股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瑞仕邦                8.89%           35.27%
                              鸿程景辉               4.02%           19.16%
           董事、常务副
  魏星光   总经理(执行   华泰富淼科技家
             总裁)       园 1 号科创板员
                                                     2.50%           21.25%
                          工持股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14
                                            直接股东持有公   在直接股东中的
   姓名        职务        直接股东名称
                                              司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肖珂        董事           瑞仕邦                 8.89%            6.60%
  周汉明    监事会主席       飞翔股份               48.66%            0.40%
   刘晖        监事           瑞仕邦                 8.89%            0.36%
   浦忠    职工代表监事      鸿程景辉                4.02%            2.53%
                              瑞仕邦                 8.89%            3.03%
                             鸿程景辉                4.02%            4.75%
           副总经理(副   华泰富淼科技家
   李平
             总裁)       园 1 号科创板员
                                                     2.50%           14.75%
                          工持股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翔运富通                1.98%            5.41%
                          华泰富淼科技家
           财务总监兼董
   邢燕                   园 1 号科创板员
             事会秘书                                2.50%           14.67%
                          工持股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瑞仕邦                 8.89%            0.57%
                             鸿程景辉                4.02%            1.69%

   王勤      技术总监     华泰富淼科技家
                          园 1 号科创板员
                                                     2.50%            8.33%
                          工持股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研发部高级经
  何国锋                     翔运富通                1.98%            1.37%
               理
           应用技术部高
  闫武军                     瑞和润达                1.94%            2.33%
             级经理
           富淼膜科技常
  麻丽峰                     鸿程景辉                4.02%            1.07%
           务副总经理
           聚微环保总经
           理、膜应用工
   王伟                      鸿程景辉                4.02%            2.53%
           程技术中心总
               监

    上表中华泰富淼科技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所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为报告期内新增股份。其余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报告期内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5
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16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福祥               时锐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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