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富 淼科技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 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 号)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5.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 13.58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48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794.5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692.3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 会验[2021]0120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1 2021 年 1 月 25 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38,401.51 减: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自筹资 2 1,709.19 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注] 1 序号 项目 金额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 3 2,362.86 额 4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12,263.10 5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 15,223.13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 6 627.52 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1-2-3-4-5+6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470.75 8=7+5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22,693.87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38,401.51万元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36,692.32万元的差额1,709.19万元 系募集资金到账后需要支付的与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 年 1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张家港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 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 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淼膜科技”)与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保荐机构签 2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四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含 现金管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8112001012800582623 募集资金专户 39,914,561.4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528101040012188 募集资金专户 6,854,276.69 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0528101040012568[注] 募集资金专户 - 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75120122000374848 募集资金专户 14,779.18 家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2029029000034803 募集资金专户 1,210,386.96 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50198625900000450 募集资金专户 26,713,464.77 司张家港凤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七天通知存款 10528151300000458 10,000,000.00 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 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账 10528141900010902 20,000,000.00 司张家港分行凤凰支行 户 结构性存款账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8112001112800627091 30,000,000.00 户 结构性存款账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8112001111800629493 50,000,000.00 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75120122000379945 定期存款账户 5,041,250.00 家港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75120122000379889 定期存款账户 35,000,000.00 家港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七天通知存款 75120122000383008 2,190,000.00 家港支行 账户 合 计 226,938,719.09 [注]该账户为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专户。2021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划拨相关金额至全 3 资子公司苏州富淼膜科技有限公司“950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无息 借款,在借款额度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其中1,471.98万元已于2021年3月29日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用于置换该项目的预先投入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6,692.3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25.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25.96 - 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累计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 截至期末承 投入金额与承 本年度 是否达 目,含部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资金投资总 诺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实现的 到预计 分变更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4)=(2)/ 状态日期 生重大变 总额 额[注 1] (1) 差额(3)= 效益 效益 (如有) (1) 化 (2)-(1) 年产 3.3 万吨水处 理及工业水过程专 项目尚在建设,预计 用化学品及其配套 否 28,700.00 17,551.16 17,551.16 5,925.46 5,925.46 -11,625.70 33.76 2022 年第四季度达到 [注 2] 不适用 否 1.6 万吨单体扩建 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 项目尚在建设,预计 950 套/年分离膜设 否 10,800.00 6,604.62 6,604.62 3,010.81 3,010.81 -3,593.81 45.59 2022 年第四季度达到 [注 2] 不适用 否 备制造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尚未开始,预计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6,900.00 4,219.62 4,219.62 - - -4,219.62 - 2023 年第四季度达到 [注 2] 不适用 否 预定可使用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600.00 8,316.93 8,316.93 5,689.69 5,689.69 -2,627.24 68.4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 合计 - 60,000.00 36,692.32 36,692.32 14,625.96 14,625.96 -22,066.3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注 3]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27,260,156.35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出具了《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1]1243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在确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三、4 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6,692.32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60,000.00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注2]项目尚在建设,暂未达到产出条件,不产生效益。 [注3]公司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6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序号 项目名称 延期原因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由于新冠疫情对工程建设的影响,项目进度有一定程度延迟。根据公 司目前投资计划进展情况,考虑到“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 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规模较大,公司采用分步 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 实施建成投产,其中固体型聚丙烯酰胺产线目前已完成设备安装,正 1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四季度 品及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 在进行调试,预计 2022 年第二季度试生产;乳液型聚丙烯酰胺及水 分散型水溶性高分子产线目前正在安装设备,预计 2022 年第三季度 试生产;配套功能性单体产线已签订部分设备合同,预计 2022 年第 四季度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进入试生产。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以及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稍有延迟导致该募投项 2 950 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 2022 年 4 月 2022 年第四季度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有所延期,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设备安装及调 试工作,预计在 2022 年第四季度试生产。 公司计划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张家港市飞翔化工集 中区变更至张家港市凤凰镇望湖路南侧。实施地点的变更将导致募投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4 月 2023 年第四季度 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延后,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第四季度。 7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27,260,156.35 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3,628,638.50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的自筹资金 3,631,517.85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1243 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述 置换事项已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 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 表: 单位:人民币元 是否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7 天通知存款 10,000,000.00 2021/11/30 无 否 有限公司张家港分 8 是否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 行凤凰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定期存款 35,000,000.00 2021/1/29 2022/1/29 否 公司张家港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定期存款 5,041,250.00 2021/7/29 2022/1/29 否 公司张家港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 天通知存款 2,190,000.00 2021/2/8 无 否 公司张家港支行 “汇利丰”2021 年第 5783 期对 中国农业银行 20,000,000.00 2021/8/27 2022/3/1 否 公定制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产品 共赢智信汇率挂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 钩人民币结构性 30,000,000.00 2021/10/27 2022/1/25 否 行 存款 06813 期 共赢智信汇率挂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 钩人民币结构性 50,000,000.00 2021/11/10 2022/2/8 否 行 存款 07051 期 合计 152,231,250.00 [注]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9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 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富淼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淼科技公司2021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富淼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淼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0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福祥 时锐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