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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11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转债代码:118029           转债简称:富淼转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淼科技”)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9,1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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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 号)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58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48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794.58 万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692.3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中汇会验

[2021]012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富淼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


    二、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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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1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

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

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

体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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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投资产品安全性高,购买产品流动性好,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总

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信息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信息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

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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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

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对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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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1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富淼科技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100 万元的部分

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对本次富淼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首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首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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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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