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中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富淼科技募投项目“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 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中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富 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7 号)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5.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 13.58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1,48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794.5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6,692.32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 会验[2021]0120 号《验资报告》。 1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 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757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4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964.08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4,035.92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93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江苏富淼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及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2 年 原预计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11 月 30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金使用规模 金使用规模 累计投入金 额 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 1 28,700.00 17,551.16 12,949.12 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 1.6 2 截至 2022 年 原预计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11 月 30 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金使用规模 金使用规模 累计投入金 额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 950 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 2 10,800.00 6,604.62 5,703.21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00.00 4,219.62 571.68 4 补充流动资金 13,600.00 8,316.93 8,481.15 合计 60,000.00 36,692.32 27,705.16 注 1: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规模主要系公司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结构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 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第四季度,同意将募投项 目“950 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第四季度,同意公司 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第四季度,实施地点变 更为张家港市凤凰镇望湖路南侧并调整内部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变更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9)。 (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拟投入募集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 1 28,700.00 8,955.77 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 2 950 套/年分离膜设备制造项目 10,800.00 3,622.7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00.00 1,960.95 4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 7,600 方/天污水处理 10,825.26 10,825.26 3 拟投入募集 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改扩建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配套 4,000 方/天污水处理 4.1 8,600.07 8,600.07 中水回用与零排放改扩建 张家港市飞翔医药产业园新建配套 3,600 方/天污水 4.2 2,225.19 2,225.19 处理项目 5 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8,635.23 8,635.23 6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计 76,860.49 45,000.00 注 2: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发行,因此未列示累计投入金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中的配套 单体扩建产线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如下: 变更前预计达到 变更后预计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 2022 年第四季 1 学品及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配 2023 年第二季度 度 套单体扩建产线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 项目”是对公司功能性单体、水溶性高分子产能、产品类别的扩充,项目建成后, 将新增:(1)固体型聚丙烯酰胺 15,000 吨/年;(2)乳液型聚丙烯酰胺 8,000 吨 /年(折百);(3)水分散型水溶性高分子 10,000 吨/年(折百);(4)和前述 三种聚合物产品配套的功能性单体 16,000 吨/年(折百)。 根据公司目前投资计划进展情况,考虑到“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 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规模较大,公司采用分步实施建 成投产。配套单体产线采用的是国内首创的连续化生产工艺,生产效率、自动化 程度及控制精度更高,因此在产线设计与实施中配置了大量的进口阀门、仪表等 4 装置,受 2022 年新冠疫情及芯片短缺的影响,该部分进口装置的国外交货期被 延长,导致产线延期,本产线预计于 2023 年第二季度进行试生产。其余固体型 聚丙烯酰胺产线已于 2022 年 6 月进入试生产阶段,乳液型聚丙烯酰胺产线已于 2022 年 8 月进入试生产阶段,水分散型水溶性高分子产线已于 2022 年第四季度 进入试生产阶段。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产线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 展规划。 五、履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 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中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 扩建项目”中配套单体扩建产线的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第二季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的事项。 5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 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的事 项无异议。 6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 3.3 万吨水处理及工业水过程专用化学品及其配套 1.6 万吨单体扩建项目” 中配套单体扩建产线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福祥 刘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