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31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有关规定, 现就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
则, 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
展, 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我们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
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
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
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