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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生医疗:祥生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2021-05-19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披露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
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1 年限制性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 24 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 69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655,000 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