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6-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祥生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生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祥
生医疗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
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018 号),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06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1,949.4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9]8172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存储于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项目建设周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期
1 超声医学影像设备产业化项目 26,329.09 10,252.44 36 个月
2 研发创新及营销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39,014.68 11,580.07 36 个月
3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 26,605.67 6,280.22 36 个月
合计 91,949.44 28,112.73 —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
整,具体如下:
延期后项目建设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原项目建设周期
周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超声医学影像设备产业化项目 36 个月 48 个月 2023 年 12 月
2 研发创新及营销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36 个月 48 个月 2023 年 12 月
3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 36 个月 48 个月 2023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及反复的影响,基础建
设和营销网络建设等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募投项目建
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合理
运用,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
公司已对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论证,项目延期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3、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祥生医疗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俞 乐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