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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新科: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意见2021-07-02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州三
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
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皓悦新科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70.00%,丁先峰先生持
股比例为 3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
定,丁先峰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向与关联方丁先峰先生共同投资的皓
悦新科提供大于其持股比例的借款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2、经过审慎核查,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提供借款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业
务发展,进而保障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
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议案》表示认可,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以上议案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雷巧萍             马   捷                叶昌松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