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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1-01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4
日以微信、电子通讯通知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于会上做出相关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
席董事 8 名,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上
官文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田志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田志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公司 PCB 事业部总
经理丁先峰先生 1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总额 366.00 万股的
49.18%,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218.00 万股的
1.95%。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
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所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田志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广州市“一照多址”
的商事登记制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广州市萝岗
区骏文街 1 号(自编号 A14)2307 房。董事会同意就该事宜修订《广州三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
宜。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