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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10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7 月
                                  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增补陈维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
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16)。

    四、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
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1
    七、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
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
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
事会秘书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及股东代
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
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
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
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
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
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十一、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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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
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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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一)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11 号科学城信息大厦东梯
12 楼 1202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19 日
                                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
 1
        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增补陈维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4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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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拟变
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详
情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8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304.637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200193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69,133,623.00 元变更为 92,180,000.00 元,公司股份
总数由 69,133,623 股变更为 92,180,000 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已上市)”(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填充、修改。

    以上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8
议案二、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悦新科”)
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促进其业务的发展,公司拟通过委托银行
向皓悦新科提供贷款或公司自行与皓悦新科签订借款协议等方式,向其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额度期限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3 年,在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同时,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该借款事宜,由公司财务中
心负责执行。

    因皓悦新科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70.00%,丁先峰先生持
股比例为 30.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
定,丁先峰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向与关联方丁先峰先生共同投资的皓
悦新科提供大于其持股比例的借款额度,构成关联交易。

    皓悦新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 PCB 制造领域市场的开发和销售。公司与
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需求,有助于公司
把握 PCB 行业发展,充分利用 PCB 电子化学品进口替代趋势,提高 PCB 电子化学
品市场占有率,提升经营效率,增强双方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加速公司在 PCB
电子化学品领域拓展的进程,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的各方按照协议约
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及义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关联交易没有损
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皓悦新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
力,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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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增补陈维速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进行资格审核,公司拟增补陈维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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