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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7-17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7 月
                                  目录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
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22)。

    四、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
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1
    七、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
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
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

事会秘书咨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股东及股东代
表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
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
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
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利益的
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
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
担。

    十一、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


                                     2
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
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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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一)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11 号科学城信息大厦东梯
12 楼 1202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
                                  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2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
3   《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发表鉴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5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

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
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
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7
议案二、

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8
议案三、

           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拟授予公司 PCB
事业部总经理丁先峰先生 1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总额 366.00

万股的 49.18%,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218.00
万股的 1.95%。

    丁先峰先生系行业领军人才,曾任职于日本上村旭光有限公司、乐思化学(深

圳)有限公司等跨国公司,具有丰富的 PCB 电子化学品技术应用及营销管理经验,
为公司 PCB 电子化学品业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自丁先峰先生担任 PCB 事业
部总经理以来,公司 PCB 电子化学品取得了快速增长,销售收入由 2017 年的
4,607.45 万元增加至 2020 年的 12,280.37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38.65%;
2020 年,公司 PCB 电子化学品业务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47.00%,已经

成为公司目前销售规模最大、最核心的业务板块。PCB 电子化学品行业随着国际
PCB 产能不断向国内转移,具有广阔良好的市场未来,是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重
点发展方向,丁先峰先生可以凭借其丰富的电子化学品技术应用及营销管理经验
为公司在该领域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公司拟授予丁先峰先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具备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
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9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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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11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
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所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2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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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关于公司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广州市“一照多址”
的商事登记制度,公司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广州市萝岗区骏文街

1 号(自编号 A14)2307 房。公司拟就该事宜修订《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中新广州

        城凤凰三横路 57 号,邮政编码:510555。 知识城凤凰三横路 57 号,邮政编码:

                                               510555。
        申报的经营场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     111 号主楼 1201、1202 房。             申报的经营场所 1:广州市黄埔区科学

                                               大道 111 号主楼 1201、1202 房;申报

                                               的经营场所 2:广州市萝岗区峻文街 1

                                               号(自编号 A14)2307 房。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

核准的结果为准。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场
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1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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