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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1-04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邓正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二次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
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
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
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监事会同意《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拟授予公司 PCB 事业部总经理丁先峰先生 12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
计划总额 366.00 万股的 34.15%,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9,218.00 万股的 1.36%。

    丁先峰先生系行业领军人才,曾任职于日本上村旭光有限公司、乐思化学(深
圳)有限公司等跨国公司,具有丰富的 PCB 电子化学品技术应用及营销管理经验,
为公司 PCB 电子化学品业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自丁先峰先生担任 PCB 事业
部总经理以来,公司 PCB 电子化学品取得了快速增长,销售收入由 2017 年的
4,607.45 万元增加至 2020 年的 12,280.37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38.65%;
2020 年,公司 PCB 电子化学品业务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47.00%,已经
成为公司目前销售规模最大、最核心的业务板块。PCB 电子化学品行业随着国际
PCB 产能不断向国内转移,具有广阔良好的市场未来,是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重
点发展方向,丁先峰先生可以凭借其丰富的电子化学品技术应用及营销管理经验
为公司在该领域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公司拟授予丁先峰先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具备合理性。

    监事会同意《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监事会同意《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