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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04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2-001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11 号科学信息大厦东梯
          12 楼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4,116,8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4,116,8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556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5561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上官文龙先生主持,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集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陈维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
人员外,财务负责人王怒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64,116,81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暨
  1                               9,742,6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无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1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未出席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亚平、杨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