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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孚新科:三孚新科: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2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新科”)
的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1 年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和要求,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宗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雷巧萍,女,中国国籍,1968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专业。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1990 年 7 月至 1992 年 2 月,任东风汽车公司车身分厂助理经济师;1992 年 3 月
至 1995 年 2 月,任烟台福斯达纸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师;1995 年 3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社会科学系财经教研室讲师;1998 年 8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沈阳东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03 年 9 月至今,任华南
理工大学正科级审计员,高级审计师;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独立董事。
    2、马捷,男,中国国籍,1956 年 8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
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商业经济专业。1975 年 3 月至 1983 年 7 月,任北
京市电镀总厂干部;1983 年 8 月至 1983 年 11 月,任北京电镀协会办公室主任;
1983 年 12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北京电镀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06 年 10 月
至今,历任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电镀分会秘书长、理事长;2008 年 11 月至今,历
任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理事长;2011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表
面工程协会理事长;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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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叶昌松,男,中国国籍,1948 年 1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毕
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语言文学专业;1984 年至 1986 年,大专升本科全脱产二
年学习,本科毕业于湖北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1968 年 12 月至 1977 年 12
月,历任火箭军某部班长、排长、连职干部;1977 年 12 月至 1982 年 6 月,任
国营四六一厂教育科干事;1982 年 6 月至 1992 年 4 月,任国营四六一厂培训中
心办公室主任;1992 年 4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国营四六一厂液压件分厂党支
部书记;1993 年 12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国营四六一厂电镀分厂党支部书记、
分厂厂长;2002 年 1 月至今,任武汉市表面工程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2019
年 9 月至今,任三孚新科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期间,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7 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发生。
    2021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
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全部独立董事均列席参加上述会议。
    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对公司发展和重大
事项运作的合理化建议,从各自的专业角度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公正客观,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各自的专业优势及
工作经验,认真负责的提出独立意见以及专业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且合法有效,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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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
应表决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形。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经营管理层人
员积极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建立了日常事项及重大事项及时沟通的有效联
络机制,并为独立董事深入公司现场审阅、调研创造便利条件,为独立董事全面
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提供给了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在召开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前,公司提前认真准备相关会议资料,确保信息
的有效传递,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我们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
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
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
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对公司
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2021 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需要,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
们对 2021 年度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情况保进行了审核。2021 年,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
期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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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审查,2021 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
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1 年,公司无重大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 2021 年
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做出相
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履行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
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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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确保投资者第一时间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
细则,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
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并就公司发展战略、定期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股权激励、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提名董事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充
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提高
了重大决策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持续发展为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坚实基
础。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 年,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无。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始终保持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
业优势,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了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
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各股东
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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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雷巧萍、马捷、叶昌松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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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雷巧萍              马捷                     叶昌松




                                                      2022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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