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三孚新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2-029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11 号科学信息大厦东梯
12 楼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9,228,91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9,228,9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253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2535
(四)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上官文龙先生主持,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方式出席 3 人;
3、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9,228,418 99.9992 500 0.000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9,228,418 99.9992 500 0.000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9,228,418 99.9992 500 0.0008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59,228,418 99.9992 500 0.000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广州三
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2022 年 股 票 期 7,354,244 99.9932 500 0.0068 0 0.0000
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广州三
孚新材料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2022 年 股 票 期 7,354,244 99.9932 500 0.0068 0 0.0000
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拟向丁先
3 峰先生授予股票 7,354,244 99.9932 500 0.0068 0 0.0000
期权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3、4 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1、2、3、4 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其对应的关联股东未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因此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健、郑可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