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三孚新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
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雷巧萍、独立董事叶昌松、董事瞿
承红 3 名成员组成,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雷巧萍担任主任委员,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号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3 月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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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3 日 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1、《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4 月
2 5、《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11 日
6、《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年度履职
报告的议案》;
8、《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9、《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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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4 月
3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20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6 月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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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28 日 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8 月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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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13 日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10
6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月 14 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2022 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提议,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师事务
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
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持续性监
督及审查。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同时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正常
有序开展。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就财务报告
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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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准确,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事务所就内控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和工作流程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适
当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是有效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
针对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开展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公司编
制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
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
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合理的保证,符合信息披露监管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1、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
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相
关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业
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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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在监督公
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勤勉尽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
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不断健全和完
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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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雷巧萍 马捷 叶昌松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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