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德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