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作为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 刚 李备战 胡旭东 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