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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马科技: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3-16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陈刚、李备
 战、非独立董事郭爱华,其中主任委员有会计专业人士陈刚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第三届董事会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 年 3
审计委员会第               4、《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一致同意
               月 11 日
一次会议                   案》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确认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20 年 5
审计委员会第               的议案》                                     一致同意
               月6日
二次会议                   2、《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8
审计委员会第               1、《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一致同意
               月 28 日
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10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审计委员会第 月 30 日
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
 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信永中和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
 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受聘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
 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公司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要
 求审计组制定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
 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
 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
 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
 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
 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等
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
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6、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
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公司关联方卓序、穆晓英为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性质为自然人为公司担保,且未收取任何担保
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
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
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发展。
    (以下无正文)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刚、李备战、郭爱华
                                                       2021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