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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云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2020-05-12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
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19年度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沈玉平、独立董事赵伟和董事张秉豪
组成,并由具备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沈玉平担任主任委
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年1月21日   审议通过《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
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                     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年3月5日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                     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中介机构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年4月5日    1、审议通过《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                     度审计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报表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年7月12日    审议通过《<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                      二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年10月11日   审议通过《<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
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                      三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
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要求,
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9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
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
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
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
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的有效进行。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继续强化监督职
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为维护公司与
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